关于举办 2024 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切实加
强党的组织建设,提升党员发展质量,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
党员工作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 2024 年下半年党员
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本期参训学员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
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二级党组织审查备案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时间
2024 年 10 月下旬—11 月下旬
三、培训方式
本次培训由组织部(党校)统筹协调,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具体组织实施。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,根据学员学习和思想实际,采取专题辅导与小组讨论相结合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,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,对培训人员、师资、专题、考核等作出具体安排。
四、培训安排
10 月 23 日-11 月 5 日,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确定本期培训方案和参训学员名单,并将电子档报送组织部(党校)。
11 月 6 日-11 月 22 日,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按照教学方案,完成本期培训班的相关教学安排。
11 月 23 日-11 月 26 日,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组织参训学员通过湖南工业大学网上党校完成本期培训班结业考试。(www.uucps.edu.cn/dx/hut/)
12 月 3 日前将培训总结相关材料电子档报送组织部(党校)。
五、具体要求
1.切实履行责任。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要坚持把党校姓党落实到位,不能偏离党校办学方向,严格按照学校党校的相关规定,把严参训学员资格审查关,把牢培训师资教学质量关,把好学员学习过程管理关,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管理责任。
2.精心组织培训。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要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开展相关教学实践活动,指派一名党员教师担任培训班管理员,全程负责学员学习期间的培训管理与教学辅导工作。
(1)专题辅导。专题辅导参照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》中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学指导大纲》的相关内容开展,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培训内容。
专题辅导的授课教师一般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、党委(党总支)委员、党支部书记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任教师。学校组织部(党校)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为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提供线上学习资源。
专题辅导不少于 16 学时,线上资源线下集中学习辅导不超过 8 学时。
(2)分组讨论。围绕专题辅导内容,开展讨论活动。
讨论期间,学员所在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做指导;讨论要分组进行,确保讨论质量,提升培训实效。
分组讨论时间不少于 4 学时。
(3)实践教学。以“坚定理想信念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”为主题,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、探究学习、
体验学习等开放性学习方式有机结合,在校内外开展实践教学活动,提升学员学以致用、服务社会的能力。
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确定。各培训班管理员应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,切实
增强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实践教学不少于 4 学时。
3.强化结业考核。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学习纪律,并根据教学内容手写不少于 800 字的心得体会。各二
级党组织(分党校)要强化培训过程管理,引导参训学员积极主动参加专题辅导、分组讨论、实践教学等环节,严格审
定参加结业考试学员名单。
结业考试由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依托学校网上党校自行组织,原则上不安排补考。考试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学
员,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结业证书。
4.做好检查督查。各二级党组织(分党校)要做好此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,组织部(党校)
也将采取专项检查和交叉互查等方式,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学习和教学实践等情况进行抽查督查。
中共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
2024 年 10 月 22 日